期盼中国应用法学的更加繁荣
——写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15周年所庆之际
蒋安杰
2006年03月01日
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指出,法学从根本上说是一门应用科学,应用法学研究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在应用法学研究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一件件在司法实务中出现的鲜活案例,一个个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全新问题,都可以成为我们应用法学研究的生动素材。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肖扬院长提出了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妥善处理好的十个方面关系,这十个方面的关系都是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中的重大课题,都应当作为当前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北京东交民巷27号,众所周知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在地,整饰一新的大楼庄严肃穆、气派威严。
在这个令人景仰的主楼西侧,默立着一栋不起眼的白色三层小楼,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就坐落在这里。由于没有挂上醒目的招牌,这个专业性的研究机构也许并不广为人知,但是这个由10名研究人员组成其中7名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群体却承载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和应用法学研究的重任。
2006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一反往日的静寂,迎来了15周年所庆。
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介绍,为了更加有利于充分发挥法研所的职能作用,2004年院党组讨论决定,对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管理体制、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能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将法研所重新组建为独立从事司法改革研究和应用法学研究的专门机构,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重建后的法研所的中心任务是,承担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具体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应用法学研究。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胡云腾所长说,15年来,法研所的老一辈和新一代的工作人员竭诚努力、薪火相传,在开展应用法学研究、总结审判经验、为国家法制建设和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成果和智慧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创办的、并由法研所组织编辑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系列丛书,作为一套承载法官集体智慧、启发法官法律思维的案例指导读物,以其权威性和准确性自出版以来就受到法律界的广泛欢迎,业已成为法研所的一个重要品牌,今年将编辑到60集!这在新中国的案例编撰中是独一无二的,为推动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积累了经验,作出了贡献。
上一页1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