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2008年6月7日到8日,正值中国传统的端午佳节之际,中国法律史学界也迎来了一场学术盛宴——“中国近代社会与法治变迁”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在风光旖旎的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华风温泉大城堡饭店举行。选择这样的时间召开这次会议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作为第一个端午假期,这个在中国已有几千年历史的古老节日正面临着新的课题:如何使灿烂的传统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魅力和生命力,而这恰恰与会议的主题形成了某种“暗合”——如何吸纳中国传统法文化中合理的内核为今天的法制所用。会议场所凉爽舒适、幽静雅僻的环境,也使与会学者们能心无旁翳地投入到对这一主题的深入思索和探讨之中。
一
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三家学术机构承办。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旨在支持各学科40岁以下的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宏观指导意义的研究项目,开展社会调研,加强学术交流,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并奖励在国内外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的学术成果。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成立于2004年,其宗旨是研究中国法律文化,传播中华法律文明,经世致用,致力于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兼容,促进中国法治价值观的产生。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主要从事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中国近代法的研究、外国近代法的研究和中外近代法的比较研究,分部分进行中外近代法的研究和中外近代法的比较研究是该所的研究特色。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是与上述三家机构的努力工作与紧密协作分不开的。与会学者们纷纷对本次会议充分的准备工作和细致周到的会务安排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
本次会议汇集了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京内外17个单位的50多名知名学者,他们的积极参与与鼎力支持是此次会议成功的重要保障。他们的学术背景和研究阅历也使会议具有了广泛性、多元化的特点。从年龄结构来看,既有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一辈学者,也有若干著名的中年学者,更有众多近年来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从学术背景来看,参会学者虽然多为中国法律史的学术中坚,但也有在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领域造诣颇深的学者,更有民族法、法理学的领军人物;除了大部分来自国内的学者外,会议还邀请了来自法国的著名学者,“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可谓老中青相结合,中外互通有无,多学科彼此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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