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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探讨
来源:  作者:本站

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预期违约的意思表示必须在合同成立后、合同履行期限之前作出。

2、该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明确地、不含糊地提出。

3、预期违约方须无正当合法的理由。

4、预期违约方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默示预期违约则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提供必要的担保。

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时间上同明示预期违约一样,也必须在合同成立后、合同履行期限之前。

2、所谓“默示”,指无明确表示将来不会履行合同。

3、一方当事人必须有确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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