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安玲教授:非常感
谢曾老师。
曾老师的讲座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出乎意料,
曾老师所说的内容,我们以前觉得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但是用
曾老师的观点去分析,这里面似乎存在着很多问题。这里面首先反映了思维方式问题,也就是在我们的学习研究过程当中,首先我们对我们学习的知识应该有一个深入地了解,在深厚的知识基础之上,我们需要注意三种思维方法,第一,反向思维,即一项制度的存在有其必然性,但有没有其不必然性?第二,体系化思维,不要把制度孤零零的研究学习,就像我们现在经常讲到的所谓的国际接轨、所谓的德国模式、美国模式,这些模式是真的模式?还是,比如说,德国法在整个欧陆法系当中是一种什么状态,这种状态在它的来源、继受、演变之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持续化的过程。美国的制度我们说得很多,有些制度我们觉得是光芒万丈,但是放在整个体系内是光芒万丈,但是单独拿出来引进到中国就不一样了。所以体系化的思维非常重要。我刚才已经听到了
曾老师有些问题的思考是从体系的角度去反思的。第三,从社会实践的角度去思维,我们现在研究有一个不良的做法,就是从理论到理论,撇开社会实践,完全杜撰一种社会现象去分析。但是我们刚才听到
曾世雄老师举的例子,都是生活中很细小的例子,但是法律就是在细小当中确立起其应有的地位的。这三种思维方法还需要我们在学习当中考虑运用。
曾老师的讲座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我们在学习中切忌盲信盲从,学会对理论怀疑性的思考,前提条件就是对怀疑对象有深入地了解。我觉得
曾老师今天的讲座,意料之外是特点之一,给了我们一些新的思维方法是特点之二,另外还告诉我们某种理论不要滥用,而且切忌随便去创造所谓的术语。术语现在是我们法学研究中比较常见的、也是比较时髦的现象。一个论文当大家都看不懂的时候,觉得这篇论文非常好。这实际上是法学研究的一个误区。
曾老师今天的讲座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
谢曾老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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