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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来源:  作者:本站


现在总是谈学术创新,似乎博士论文要创新,硕士论文也要创新,我们学者发表的书、论文也常常夸口是创新。中国现在有30万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如果真的是每个人都创新的话,那么每年至少有30万个创新点,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还有2000万的在校大学生、数百万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如果“学术创新”是这般模样的话,那就不叫创新了。科学巨匠爱因斯坦有一个说法非常好,他说:“从我自己痛苦的探索中,我了解前面有许多死胡同,要朝着理解真正有重大意义的事物迈出有把握的一步,即便是很小的一步,也是很艰巨的”。钟敬文先生生前是北师大最受爱戴的老前辈,也是全国年龄最大的教授之一。他活到一百岁去世,在他99岁的时候,老先生最后一次公开发表学术意见是在对我的讲座后所做的半个小时的评论。老人说他从十几岁就开始写文章,现在99岁了,问他发了多少篇论文,也就三五篇,不!也就是三篇。应该说,老先生讲的是心里话。如果一个学者一辈子做学问,像钟老这样能够高寿,并能够被证明有三两篇真正是学术论文的论文,那就了不起了。像我们有的学者那样,动不动就出书,动不动就发文章,动不动就几十本书,动不动就上千篇论文,那是很荒唐的。某教授说他自己发表了一千多篇论文,那么,请问这是光荣还是耻辱?学校还请这位老兄在“中青年学者论坛”上传授什么“治学经验”。我说对不起,这不是在引导、而是误导我们的大学生!什么叫一千多篇?按20年的时间推算,平均每年至少发50篇。这不是在开涮吗?

三 学术荣誉、学术责任和学术义务

刚才我讲了,我们知识分子有很多臭毛病,其中之一就是好虚荣、爱面子,好名,有的还好利。应该说,通过艰苦探索而获得的学术成果,那是荣誉,但以其他的方式,如用权力、关系、金钱或其他途径获得的,那就未必是荣誉。

比方说,那位刑法学教授为什么能发那么多论文呢?奥妙就在于他总是第一作者。现在一个教授要带二三十个博士生;如果每个博士生每个月发一篇,他不就是拣大便宜了?但至少我个人认为,撇开学术道德不谈,这位仁兄忘记了署名的学术责任。事实证明,有很多名声很大的学者栽了跟头(如东南大学的校长),就是因为和自己的学生联名发表文章,如果事后被证明是抄袭的,那你脱不了干系啊!你说不是你抄的,但既然是署名作者,那就跳进黄河也说不清楚了。既然挂了名,如果抄袭之事没有暴露,那就很可能是你的成果;暴露了,再说跟自己没关系,这不是说好处是自己的、坏处是别人的吗?

别说现在学风问题成堆,就是在学风良好的情况下,也不应该去挂这个虚名。如果说挂名是个荣誉的话,同时也理应承担责任。最有讽刺性的是,有的导师甚至在学生的学位论文发表或出书的时候也挂上自己的大名。这是很荒唐的,也是完全错误的。这不但违背知识产权,而且违背学术伦理,而且这还证明必定有一方是假的。因为与一般的论著不同,学位论文——无论是硕士论文还是博士论文,应该是学生独立完成的;作为导师,负责指导,“传道、授业、解惑”,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有的导师强词夺理:说我帮学生修改或者改写了毕业论文,似乎因此就可以署名。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因为这正好说明,作为导师,第一你可能尽了责任,但第二,这说明你没有本事,因为哪有老师代替学生写毕业论文的?高明的导师,不仅“授人以鱼”(专业知识),而且还应“授人以渔”(学术理论与方法),把学生领进门,学生独立完成,帮助修改,也未尝不可。但无论如何,作为导师,不能署名发表这篇论文。不然的话,就可以提出这样一个悖论式的疑问:如果导师在学生学位论文上署名,那么,这篇论文就是你导师的成果,作为学生,即不应该通过该毕业论文获取相应的学位;如果是学生独立完成的,那么导师就不应该作为署名作者,否则就是侵权行为。邹承鲁院士曾特别强调说:在论文上署名,“首先是责任,其次才是荣誉”。但是,很遗憾,我们现在有很多老师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乐于挂名,但又未必能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对此,《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曾明确规定:“学术成果的署名应实事求是。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道义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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