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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教历史回顾
来源: 作者:本站
邓小平的南巡讲话精神,给劳教所的发展送来了强劲的东风。从1992至1995年短短的三年时间里,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一鼓作气连续上4条水泥生产线,形成了年产5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实现9700万元,利税增加到1179万元。1996年又与香港志华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在市区建成2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1998年开始投资1.2亿建成30万吨水泥生产线,成为南京地区仅有的几家特大型建材明星企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一举成为全国劳教系统十强企业、南京市建材行业20强、南京市利税和综合效益双50强。
综合实力提高以后,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加快场所建设步伐,按照花园式、军营式、校园式的风格规划设计,在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过程中,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以硬件98分、软件97分(加分2分)、合计197分的成绩,于1996年5月通过司法部专家组检查验收,1996年12月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当时的司法部副部长肖建章、江苏省委副书记曹克明、常务副省长俞兴德等部、省领导来所揭牌,并宣布司法部党组给劳教所记一等功的表彰决定。
2、队伍建设成就
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的方向,在创立初期、条件十分艰难的关键时刻,没有奖金和其他物质条件做刺激,33名来自公安战线的民警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紧密地团结在党支部周围,宁愿苦干也不愿苦熬、宁愿自力更生也不愿伸手向国家要、宁愿吃眼前苦也要换取长久的幸福,他们以所为家、以苦为荣、坚持不懈,有序地组织劳教人员开掘荒地、建厂建矿,在这个教育人、挽救人的特殊岗位,无私奉献,创造出辉煌的业绩。许多党员干部和抗日老战士身先士卒,发挥了带头作用。
“十年浩劫”当中,南京市的公检法机关全部被砸烂,劳教工作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从1968年6月至1973年10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公检法军管会接管大连山劳教所,全所64名民警被下放去农村锻炼的有26名,他们经受住各种磨难与考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思想上、组织上彻底拨乱反正,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的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规。由于警力不足,1978年接受南京市公安系统下放干部70人,将青龙山煤矿调入的129名退伍军人和“知青”当中“以工带干”的转为民警,南京市司法局“两劳”处和杨梅塘劳教所合并后又增加了120人。从九十年代以来主要接受警官学校分配的学生,民警素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从建所至今,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党委(支部)先后12届领导班子团结、开拓、进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深得民警的信赖。劳教所的机构设置和警力配备合理,从警力和待遇上始终向管教第一线倾斜,几代民警精神振奋、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涌现出一大批部省市先进模范人物,在当地的社会评价很高。党委一班人还十分注重从思想上教育人、从感情上留住人、从待遇上吸引人,通过从优待警工作为民警办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据2000年上半年统计,劳教所在南京市区购房和建房接近500套。当时只要是1998年以前分配来的民警,就可以享受到福利分房的待遇。民警们的上下班也非常方便,每日上下午都有通勤大客车来回往返,乘车全部免费,不用自己花钱换乘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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