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法律研究网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夹 | English
当前位置:主页>法史文库>
南京劳教历史回顾
来源:  作者:本站

  在工作实践中,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还积极开展对戒毒工作的理论研究,多篇论文在全国性研讨活动中获奖,并在国家禁毒委组织的首届“禁毒论坛”发布。2006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吸毒劳教人员的收容管理工作,抓好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与艾滋病预防控制,确保戒毒场所的安全稳定。同时积极开展科学戒毒,制订“三期、一延伸”的劳教戒毒模式,将吸毒劳教人员分成“脱毒戒断期、康复矫治期、回归适应期和延伸跟踪期”实施戒毒流程。从下半年开始,与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和科技处一道进行“吸毒人群监控救治与戒毒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研究”,全方位探讨吸毒心理成因,通过对吸毒劳教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充分利用医学手段,组织开展体育锻炼,增强吸毒劳教人员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通过加大教育和职业培训力度,增强吸毒劳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有效地预防他们解除教养以后再度出现复吸现象。2006年司法部劳教局在昆明召开深化实施劳教戒毒基本模式工作座谈会,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劳教戒毒模式试点单位之一;2008年6月又被司法部确定为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单位。 
  (三)建设发展情况 
  1、场所建设与发展 
  创建初期,南京市劳教所没有办公之处,也没有完整的住房。机关办公和一中队,租用到当地淳化公社新庄大队农民的几间茅屋;三中队则被安排居住到5公里外的青龙山农场;二中队自行搭建了40间芦席棚,与医务所、食堂、生活服务站全部住进芦席棚。1959年底芦席棚逐步撤除,建起砖木结构的简易瓦房,居住在新庄和青龙山等处的劳教人员也就陆续搬回。 
  尽管当时的条件十分艰苦,劳教所的民警与劳教人员一道,克服种种困难加快场所建设速度。在没有机械的现实困难面前,他们使用原始的劳动方式开山采石,通过铁锤钢钎、手工打眼、放炮、撬片,再用大锤、小锤将石料破碎成块石和碎石,使用肩膀和手推车将石料送到基建工地,为建设新南京贡献出所有的力量。1958年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1万元,生产石料4.07万吨,实现利润3.44万元,缴纳国家税收0.37万元;195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生产石料22.8万吨,实现利润21.14万元,上缴14.92万元,缴纳国家税收2.50万元。 
  劳教所为了满足本所基建和南京市公安局基础建设的需要,1960年“土法上马”在山边搭建起一座石灰窑,生产石灰和加工石灰膏,多余部分对外销售。1975年与南京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酝酿合建10万吨水泥厂,由于缺乏资金,1977年4月只建成年产量6000吨的水泥生产车间。1983年“严打”以后,收容人数增加较快,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向上级提出建厂请求,得到江苏省司法厅的批准。1984年12月与上海建筑材料供应公司签订合同,以补偿贸易的形式争取到无息贷款400万元、低息贷款150万元,江苏省监狱局提供无息贷款200万元,1987年建成一条年产水泥10万吨的生产线,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利税13万元。1986年上海梅山冶金公司提供无息贷款100万元,帮助新建年产量3万吨石灰粉厂,按照每日100吨的产量定点供应冶金公司炼钢。 
上一页 1 2 3 4 5 67 8 下一页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来源为xx所属媒体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