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遗规》是陈宏谋所编纂的有关道德教育的《五种遗规》(1)中的一种,在乾隆七年(1742)编辑成书。该书分为上下两卷,摘录了从宋代到清代几十位政治家、学者有关从政的论述,“洵足正人心而厚风俗”(2)。“幼承父兄师友之训“的陈宏谋“肆力于读书”,在编辑《从政遗规》之前就已经阅读、收集过这类文集,他一直把明大学士李九我编辑的《宋贤事汇》带在身边,也曾“于官斋屏璧间” (3)读过明代吏部侍郎张侗初撰写的《却金堂四箴》。陈宏谋在步入仕途后,对于吸取前人的从政经验就更为留意,虽然“时事不同,心理则一,或师其事,或师其意,或更推而广之,所得良多。”(4)
一、《从政遗规》的编纂
在雍正元年(1723)的恩试中,27岁的陈宏谋中乡试第一,并在同年中进士。翌年,他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开始了长达47年的仕途生涯。陈宏谋在进入官场后,虽然没有遇到破格提拔,但一直按照正常的步骤得到升迁,到雍正十一年(1733)已经升任云南布政使。但在乾隆初年却受到降三级的惩处,而导火线就是他一再敦促尽快解决广西省垦荒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这种不公正待遇,刺激了他对于官员道德类教化书籍——《从政遗规》的编纂。
奖励垦荒大有裨益于国计民生,顺治及康熙前期的垦荒也的确取得明显的成绩,但到了康熙中叶以后,绝大多数的荒地已经得到开垦,雍正时期的垦荒是在可垦荒地殆尽的情况下进行的,虚报垦荒地亩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所谓开垦者,并非实有可耕之地,不过督臣授意地方官,欲其多报开垦,于是各属迎合上司”,“指称某处隙地若干,某处旷土若干,造册申报。督臣据其册籍,报多者超迁、议叙,报少者严批申饬,或别寻事故,挂之弹章……以至报垦者纷纷。其实所报之地,非河滩沙砾之区,即山冈确之地,甚至坟墓之侧、河堤所在,搜剔靡遗。”(5)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升官,不惜弄虚作假,把不能耕种的不毛之地报垦,数年之后按亩征收田赋,百姓“鬻儿卖女以应输”。
早在雍正十一年,身为云南布政使的陈宏谋对广西省垦荒不实就有所揭露。广西巡抚金鉷在虚报垦荒中出尽了风头,竟然以“废员垦田报部,以额税抵银,得复官”(6)进行号召,那些被罢斥的官员,纷纷到各州县寻找多余的田地,而经手此事的州县官吏由于可以从中侵吞垦荒工本银,也就听任把耕地作为垦荒地上报,致使报垦的荒地多达30万亩,其结果则是“田不增而赋日重”,报垦增加的田赋最终还是由普通百姓负担。陈宏谋立即上疏雍正,但是直至雍正去世广西虚报垦荒的问题也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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