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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评介
来源:  作者:本站
珍藏于四川省档案馆的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是我国现存时间久远、内容完整的清代县级衙门档案,价值珍贵,数量浩繁,被中外史学界誉为“一座内容极具丰富的文献宝库”,而清代巴县衙门档案中大量的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真实记载反映了清代巴县社会丰富多彩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成为我们了解清地方史的第一手材料,国内外学者把清代巴县档案的发现与台湾蒋介石的大溪档案、浙江省淡江档案相提并论为二十世纪档案的重大发现。现就四川省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作简要评介。

一、 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概况

四川省档案馆现存清代巴县衙门档案113020卷中,司法档案占99601卷,案卷起止时间由清乾隆元年(1736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包括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共七朝175年的历史;清代巴县衙门档案按吏、户、礼、兵、刑、工等分房立卷归档;1955年经四川大学历史系整理,按政务、农业、工商业和手工业、交通运输、财税、金融、文教卫生、军事、司法、重要事件分类,其中又以朝代排列,目录完备。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按诉讼性质、问题分为21个专项,有司法体例(总类)、命案、地权、房屋、借贷、欺诈、家庭、妇女、商贸、斗殴、盗窃、租佃、赌博、烟泥、水道、工矿、宗教、契税、移关,其他。
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文书形式多样,以民间的民事、刑事诉讼状为主,有状纸、传票、签票、解票、堂讯记录、供状、判词、结状等,有巴县县署与四川省总督衙门、藩司、阜司、道府,以及其他州厅县来往公文;文种形式有札、谕、令、咨、通饬、布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案卷附件粘单等图录,有各类租契地约、租佃房屋土地文约、商约、银约、税单、田单、通行证、田界图、房屋地界、阴阳山图、薄、册、票券行据,它们从各个角度反映了丰富广泛的社会经济、文化内容,是研究四川巴县乃至清代历史的宝贵资料。
自 1953年,清代巴县衙门档案在巴县樵坪乡一庙中被人发现,先后由西南博物馆、四川省博物馆、四川大学保管。1965年3月正式移交四川省档案馆。清代巴县档案进馆后,省档案馆便组织力量对其进行了抢救与保护,编制案卷目录9册;已裱糊乾隆至同治年间档案908898张,缩微1058盘67331卷,并可对外出售缩微胶卷,也可通过四川省档案资源网(www.scdaj.gov.cn)查询相关目录。

二、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内容


以刑事、民事诉讼形式出现的清代巴县衙门司法档案,真实地展现了清帝国由盛世步入衰亡时期社会各级各类矛盾的发展变化;司法案卷中的案例记载反映的有关巴县社会生活、生产水平情,实际是清代社会历史的一个缩影。现按其分类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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