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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抄本北宋《天圣令》的重要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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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古代史籍中,经济制度的记述大多简略,使我们难以了解其全貌和整体运作过程,产生许多相互矛盾的解释。《天圣令》是参照《开元令》修订的,有关经济、司法方面的法规,主要集编在最后10卷。这些经济法规,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有管理公田、官田、私田的土地法,征敛赋税、徭役的赋役法,管理仓储、国库的仓库法,管理关、津出入境和市场交易的关市法,管理城市、路桥、水利工程的营造法,以及管理官私牧场、传驿交通的厩牧法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是我们首次见到的宋代以前比较完整的基本上反映了当时主要经济制度的法规,也是我们首次能确切了解古代国家如何管理复杂庞大的社会经济活动的法规。这使我们有可能比过去更深入全面研究唐朝和北宋初的经济制度和政策,解决一些长期不清楚或争议不决的重要问题。

  除了经济法规,抄本保存的其他令篇,也有很大的价值。近70条唐《狱官令》和近60条天圣《狱官令》,为我们了解唐朝和北宋的审判制度、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等,提供了丰富、准确的古代司法史料。《丧葬令》、《假宁令》则将唐、宋法制的法与礼结合的特点很鲜明地表现出来。尤其珍贵的是,一向缺少记载的我国古代医事制度,因《天圣令》抄本中存有唐、宋两朝的医疗保健法规——《医疾令》,我们得以了解其梗概,知道当时的临床分科已有大小方脉科、疮肿科、伤折科、产科、眼科、口齿科、针科、灸科等13科之多。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天圣令》虽然行用时期短暂,但它仍是唐至北宋之际诸多失传的重要古代法典之一。唐、宋之际是我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生重要变化时期。《天圣令》由于是较多参用《唐令》编纂而成,不仅对《唐令》复原研究和北宋前期历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唐、宋之际法制、经济等制度的演变历程的研究,更有无可比拟的意义。通过《唐令》与《宋令》的比较,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具体地看到,哪些制度宋承唐制,哪些制度经唐末五代至宋初已有变化。

  《天圣令》抄本的发现,也将对中、日古代法制比较研究产生重要影响。“课题组”在此次点校《天圣令》抄本和《唐令》复原研究中,对唐、日《令》的关系和异同问题就获得更深的认识。中田熏、仁井田陞先生当年复原《唐令》各篇时,主要是依从《养老令》的条序,但后来有的日本学者认为像《田令》、《赋役令》等篇,《养老令》可能改变了《唐令》的条序,主张应从《通典》。我们将抄本保存的《唐令》12篇与《养老令》现存相应令篇比较,除今本《令义解》辑录的《仓库令》、《医疾令》两篇逸文外,其他各篇均证明二者条序基本相同。毫无疑问,《唐令》条序的复原主要应参考《养老令》,而《养老令》逸佚的《仓库令》、《医疾令》条序也因有《天圣令》抄本而能够正确地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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